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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房地产管理局行政许可事项公示
来源: 日期: 2006-8-8 21:02:23 发送:发送给好友

(4)开发企业的《营业执照》和资质等级证书;

(5)工程施工合同;

(6)商品房预售方案。

4、行政许可程序:申请——受理——核准

5、行政许可办理期限:10日

6、行政许可数量:无限制

7、行政许可办理机构:市房地产管理局开发管理科

8、行政许可办理地址、联系电话:

办理地址:仙桃市仙桃大道52号

联系电话:0728--3238809         

七、划拨土地使用权的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转让、出租、抵押审批

1、行政许可依据: 《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55号)

    《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办法》

2、行政许可条件:符合《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四十五的规定。

3、申请材料目录:

(1)当事人的合法证件;

(2)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的转让、出租、抵押合同;

(3)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

(4)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5)补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或者以转让、出租、抵押所获收益抵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证明。                     

4、行政许可程序:申请——受理——审批

5、行政许可办理期限:10日

6、行政许可数量:无限制

7、行政许可办理机构:市房地产管理局业务科

8、行政许可办理地址、联系电话:

办理地址:仙桃市仙桃大道52号

联系电话:0728--3202069        

八、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四级)核准

1、行政许可依据:《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48号)

  《湖北省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办法》(湖北省人民政府令第185号)

2、行政许可条件:符合《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五条的规定。

3、申请材料目录:

(1)企业资质等级申报表;
    (2)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正、副本);
    (3)企业资产负债表和验资报告;
    (4)企业法定代表人和经济、技术、财务负责人的职称证件;
    (5)已开发经营项目的有关证明材料;
    (6)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及《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执行情况报告;
    (7)其他有关文件、证明。

4、行政许可程序:

二级、三级资质核定程序:申请——受理——审查——报省建设厅审批

四级资质核定程序:申请——受理——核准

5、行政许可办理期限:30日

6、行政许可数量:无限制

7、行政许可办理机构:市房地产管理局开发科

8、行政许可办理地址、联系电话:

办理地址:仙桃市仙桃大道52号

联系电话:0728--3238809        

九、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核准

1、行政许可依据:《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

2、行政许可条件:符合《建设部关于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资格等级管理的若干规定》(建房[1997]第12号)的规定

3、申请材料目录:

(1)、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等级申请表;

(2)、房地产估价机构原资质证书;

(3)、营业执照;

(4)、出资证明;

(5)、法定代表人(执行合伙人)的任职文件;

(6)、申报机构在当地人才服务中心托管人事档案的人员名单;

(7)、专职注册房地产估价师注册证书复印件及申报机构签订的劳动合同;

(8)、申报机构为专职注册房地产估价师缴纳社会保险的缴纳凭证;

(9)、兼职房地产估价师注册证书;

(10)、房地产估价业绩材料;

(11)、固定经营服务场所的证明(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屋租赁备案证);

(12)、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备案的公司章程(合伙协议)复印件(加盖申报机构公章)及估价质量管理、估价档案管理、财务管理等主要的企业内部管理制度、企业信用档案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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