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开发企业的《营业执照》和资质等级证书;
(5)工程施工合同;
(6)商品房预售方案。
4、行政许可程序:申请——受理——核准
5、行政许可办理期限:10日
6、行政许可数量:无限制
7、行政许可办理机构:市房地产管理局开发管理科
8、行政许可办理地址、联系电话:
办理地址:仙桃市仙桃大道52号
联系电话:0728--3238809
七、划拨土地使用权的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转让、出租、抵押审批
1、行政许可依据: 《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55号)
《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办法》
2、行政许可条件:符合《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四十五的规定。
3、申请材料目录:
(1)当事人的合法证件;
(2)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的转让、出租、抵押合同;
(3)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
(4)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5)补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或者以转让、出租、抵押所获收益抵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证明。
4、行政许可程序:申请——受理——审批
5、行政许可办理期限:10日
6、行政许可数量:无限制
7、行政许可办理机构:市房地产管理局业务科
8、行政许可办理地址、联系电话:
办理地址:仙桃市仙桃大道52号
联系电话:0728--3202069
八、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四级)核准
1、行政许可依据:《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48号)
《湖北省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办法》(湖北省人民政府令第185号)
2、行政许可条件:符合《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五条的规定。
3、申请材料目录:
(1)企业资质等级申报表;
(2)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正、副本);
(3)企业资产负债表和验资报告;
(4)企业法定代表人和经济、技术、财务负责人的职称证件;
(5)已开发经营项目的有关证明材料;
(6)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及《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执行情况报告;
(7)其他有关文件、证明。
4、行政许可程序:
二级、三级资质核定程序:申请——受理——审查——报省建设厅审批
四级资质核定程序:申请——受理——核准
5、行政许可办理期限:30日
6、行政许可数量:无限制
7、行政许可办理机构:市房地产管理局开发科
8、行政许可办理地址、联系电话:
办理地址:仙桃市仙桃大道52号
联系电话:0728--3238809
九、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核准
1、行政许可依据:《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
2、行政许可条件:符合《建设部关于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资格等级管理的若干规定》(建房[1997]第12号)的规定
3、申请材料目录:
(1)、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等级申请表;
(2)、房地产估价机构原资质证书;
(3)、营业执照;
(4)、出资证明;
(5)、法定代表人(执行合伙人)的任职文件;
(6)、申报机构在当地人才服务中心托管人事档案的人员名单;
(7)、专职注册房地产估价师注册证书复印件及申报机构签订的劳动合同;
(8)、申报机构为专职注册房地产估价师缴纳社会保险的缴纳凭证;
(9)、兼职房地产估价师注册证书;
(10)、房地产估价业绩材料;
(11)、固定经营服务场所的证明(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屋租赁备案证);
(12)、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备案的公司章程(合伙协议)复印件(加盖申报机构公章)及估价质量管理、估价档案管理、财务管理等主要的企业内部管理制度、企业信用档案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