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注册厂商识别代码(商品条码)的条件
依法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的生产者、销售者可根据自己的经营需要,申请注册厂商识别代码。
二、申请注册厂商识别代码(商品条码)的程序
申请人必须到市标准信息管理所办理申请厂商识别代码前置审查手续。
1.申请注册所需材料:
(1)《中国商品条码系统成员注册登记表》 (3份)
(2)营业执照复印件(3份)
(3)汇款凭证复印件(3份)
(4)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3份)
2.填写好相关表格并加盖企业公章后提交到市标准信息管理所,企业公章上的企业名称应与本企业营业执照上的企业名称相符。
说明:《中国商品条码系统成员注册登记表》中“企业类别”、“经济类型代码”、“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代码”、“注册地行政区划代码”四项内容的填写,请参照《商品条码分类与代码查询手册》,不知如何填写时,请不填。
3.必须进行单个产品备案并申请制作原版胶片。
4.集团公司请填写《集团公司下属分公司基本信息表》。
5.申请人的申请资料经市标准信息管理所前置审查后,符合条件的资料,上报湖北分中心签署意见并报送到中国物品编码中心审批。
6.中国物品编码中心收到初审合格的申请资料及申请人交纳的费用后,对符合规定要求的,中国物品编码中心向申请人核准注册厂商识别代码,完成审批程序。
7.注册完毕后,中国物品编码中心通知分支机构向企业颁发《中国商品条码系统成员证书》。执行标准注册登记应提供以下材料:
⑴执行标准注册登记表一式三份;
⑵执行标准的标准文本;
⑶执行标准的引用标准文本;
⑷组织机构代码。
执行标准审验应提供以下材料:
⑴标准审验登记表一式三份;
⑵执行标准的标准文本;
⑶执行标准的引用标准文本;
⑷组织机构代码;
⑸近期检测报告;
⑹原企业产品执行标准登记证书。
企业产品标准复审应提供以下材料:
1、企业产品标准复审登记表一式三份;
2、标准修订说明(主要说明复审要求的事项);
3、新的标准文本及标准文本的电子文本;
4、引用标准文本;
5、近期检测报告;
6、组织机构代码;
7、原企业产品执行标准登记证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