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生活服务>>质量监督>>服务指南>>正文
代码登记需提供的资料
日期:2006-8-7 23:31:36 发送:发送给好友

 

1.成立机构批文、事业单位登记证、营业执照、社会团体登记证或者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2.法人代表(负责人)身份证及复印件1份。

3.产品执行标准证书或相关证明(工业企业)原件及复印件1份。

4.<<组织机构代码证申报表>>1份,填写并加盖行政公章。

5.上级主管部门要求提供的其它资料。

备案程序:

  1、企业提出备案申请

  2、报送以下材料:

  ①经审批、编号、发布的正式产品标准文本;

  ②产品标准批准单;

  ③备案登记表;

  ④产品标准编制说明(依据、技术指标对比分析、主要性 能、质量水平、预测经济效益等);

  ⑤产品标准的审查意见及结论(或审定会纪要);

  ⑥必要的验证报告。

  对于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还需提供如下资料:

  ①国家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原文及译文;

  ②国内外标准水平对比表;

  ③采用国际标准的现行确认证书。

  3、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对备案材料进行审查。

  4、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对备案材料进行统一备案编号。

        5、标准化主管部门对统一编号备案材料按规定存档

上一篇:<< 没有了
相关评论
我来说两句
热点图片
热门新闻
Hot~
最新新闻
相关新闻

关于我们 - 版权声明 - 广告业务 - 联系我们 - 在线投稿
Copyright 2001-2005 仙桃市网络新闻中心 All Rights Reserved
鄂ICP备05026946号
Email:Info
版权为 中国仙桃网 www.cnxiantao.com 所有 未经同意不得复制或镜像
主管:中共仙桃市委宣传部 仙桃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 
主办:仙桃市网络新闻中心
地址:仙桃市广播电视中心14楼1401室
新闻热线:0728-3227550
广告热线:0728-32275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