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户政业务材料要求及审批流程
日期:2006-8-5 15:17:26 发送:发送给好友
12、公民入伍注销户口:
⑴户口簿;
⑵单位(居委会)证明;
⑶入伍通知书(复印件)。
13、大中专学生入学户口迁移:
⑴本人申请;
⑵户口簿;
⑶单位(居委会)证明;
⑷录取通知书(复印件);
⑸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14、公民收养子女落户登记:
⑴收养人的申请书;
⑵收养人的户口簿;
⑶收养人的居民身份证;
⑷被收养人的收养证原件和复印件;
⑸申请人填写落户审批表;
⑹警长、所长签字,户政科、分管局长签字。
15、军官家属随军落户:
⑴申请书;
⑵入户单位(居委会)证明;
⑶军人师级单位批准军官家属随军落户证明;
⑷申请人填写户口审批表;
⑸警长、所长签字,户政科、分管局长签字。
16、单位立户
⑴单位申请书;
⑵有一名户口协管员;
⑶企业完成税收;
⑷单位有固定员工30人以上,人均居住必须达到5平方米以上;
⑸报市局审批。
上述材料中的“本人申请”要写明申请的事项,申请的理由及申请人和被申请人的详细情况。调查取证要认真、细致、实事求是,警长签字应在调查取证之后,户籍民警负责材料审核、报送,所长负责材料审查把关签字。市内所有迁移,必须以有固定住所为首选条件。
⑴户口簿;
⑵单位(居委会)证明;
⑶入伍通知书(复印件)。
13、大中专学生入学户口迁移:
⑴本人申请;
⑵户口簿;
⑶单位(居委会)证明;
⑷录取通知书(复印件);
⑸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14、公民收养子女落户登记:
⑴收养人的申请书;
⑵收养人的户口簿;
⑶收养人的居民身份证;
⑷被收养人的收养证原件和复印件;
⑸申请人填写落户审批表;
⑹警长、所长签字,户政科、分管局长签字。
15、军官家属随军落户:
⑴申请书;
⑵入户单位(居委会)证明;
⑶军人师级单位批准军官家属随军落户证明;
⑷申请人填写户口审批表;
⑸警长、所长签字,户政科、分管局长签字。
16、单位立户
⑴单位申请书;
⑵有一名户口协管员;
⑶企业完成税收;
⑷单位有固定员工30人以上,人均居住必须达到5平方米以上;
⑸报市局审批。
上述材料中的“本人申请”要写明申请的事项,申请的理由及申请人和被申请人的详细情况。调查取证要认真、细致、实事求是,警长签字应在调查取证之后,户籍民警负责材料审核、报送,所长负责材料审查把关签字。市内所有迁移,必须以有固定住所为首选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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