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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户政业务材料要求及审批流程
日期:2006-8-5 15:17:26 发送:发送给好友
三、材料要求及审批流程
1、补入遗漏:
⑴本人申请;
⑵入户单位证明;
⑶补入遗漏人的照片;
⑷所在警区警察调查材料(含照片辨认材料);
⑸申请人填写补入遗漏审批表;
⑹警长签字、所长签字;
2、户口登记项目变更、更正:
①变更姓名、出生日期
⑴本人申请;
⑵所在单位证明;
⑶变更出生日期的真实有效的依据;
⑷申请人填写变更更正审批表;
⑸警长、所长签字。
②性别变更
⑴本人申请;
⑵医学证明
⑶单位(居委会)证明。
③兵役变更
⑴凭入伍通知书或退伍证。
④婚姻状况
⑴凭结婚证、离婚证、死亡证明。
⑤文化程度
⑴凭毕业证书。
⑥公民身份证编号重号更正
⑴本人申请,双方协调,派出所调解无结果的,凭居民身份证申领日期,时间在前的不变,时间在后的给予重新赋码,收回旧证,免费给办理新证。
注:年满十八岁的由本人申请,十八岁以下的由其监护人申请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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