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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程序及收费标准
日期:2006-8-5 15:17:26 发送:发送给好友
 

③自报婴儿死亡,但没有死亡证据、证明的;

④遗弃子女的。

3、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流程

《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颁发机关是市人口计生委或者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领取和发放的程序是:

(1)申请和受理

《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由夫妻共同申领,只有一个子女的夫妻可以向女方事实常住地(经常居住地)的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申请《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申请时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①夫妻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②独生子女出生医学证明(或者收养证)及复印件;

③夫妻及子女二寸合影相片一张;

④夫妻双方所在单位或者家庭所在村(居)民委员会意见。

由市人口计生委颁发的,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应当汇总上报,并代为办理。

(2)决定和送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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