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条理由敌不过1条理由
各自有家庭的吴坚和刘丽,一个为求子,一个为求利,两人租房同居,并如愿生下了一个儿子。结果两人发生矛盾各奔东西,之后双方家庭都要争这个孩子。一个家庭有生父,一个家庭有生母,孩子该判给哪个家庭?
最后,南宁市江南区法院公布了判决结果,孩子由其生母的家庭抚养。
得子
2006年1月初,30出头的刘丽,经人介绍,到南宁市郊某镇上吴坚开的综合批发店应聘当营业员。刘丽面容姣好,能言善语,干活十分勤快,让吴坚颇有好感。
已年过五旬的吴坚多年前投身商海,经过多年拼搏,攒下了不菲的家产。但让他一直觉得遗憾的是,自己只有女儿,没有儿子。总想要个儿子来继承家产的吴坚,在做生意的过程中,看到有的老板在外面“找情人”生下了儿子,他心里嫉妒得不行。
于是吴坚隔三岔五地在老伴面前感叹别人家有儿子的幸福,叹息他没有儿子的苦恼。缠得久了,心怀内疚的老伴最后竟同意了。留了这个心之后,吴坚看到刘丽,心里就有了其他的想法。他找机会请刘丽吃饭,又给她加工资,尽量赢得刘丽的好感。觉得时机差不多的时候,吴坚跟刘丽聊起家长里短,趁机说出了他的想法。怕刘丽回绝,吴坚还开出了一系列高条件。
刘丽来自一个贫困的乡村,她10多年前就结了婚,儿子也10岁了。丈夫去了广东打工,过年才回来一次,她在老家既孤单也没什么活做,干脆也出来打工。可是外出打工的日子一样不好受,苦累不说,也孤单,还整天牵挂着留在老家的儿子。
吴坚开出的条件让她沉默了,她想了想,说:“不知我丈夫会不会同意。”吴坚提出,她丈夫一两年才回来一次,到时已经生米煮成熟饭了,他不会知道的,就是知道了也不会怎么样。
刘丽最后同意了,但她还提了一个条件,把儿子也接来南宁读书。吴坚答应了她的要求。
之后,两人在外租房同居,接着刘丽把儿子接来,组成了一个特别的“三口之家”。
没过两个月,刘丽就怀孕了,吴坚心里又欢喜又紧张。2007年4月1日,刘丽生下了一个男孩。吴坚高兴得无以名状,他给小孩取名为“吴箫”。计生部门发现他们婚外生子,要予以处理,吴坚心甘情愿地交了一笔社会抚养费。由于孩子不是他妻子生的,只能以刘丽夫妻的名义交。
孩子出生满百日那天,吴坚带上刘丽,抱上孩子,到照相馆高高兴兴地照了张“全家福”,还在相片上印上了“吴箫与父母合影留念”几个字。
违约
刘丽生下孩子后,吴坚仍想继续和她一起生活。一来孩子还小,需要母亲的照料;二来刘丽年轻。
可是刘丽并不想跟吴坚同居一辈子,她想要自己的丈夫,自己的家。2007年底,丈夫打来电话,说他春节要回去一趟。刘丽一听,心里顿时慌了,要是丈夫到南宁来找她,怎么向丈夫交代?看到她跟别人住在一起,还生了一个孩子,不把她打死才怪。她想到了吴坚当初的承诺,吴坚对她说过,如果她为他生了个儿子,就送她一套住房。她当时想,在城里有了住房,她一家就在城里扎根了,丈夫就不用远去广东打工了,儿子也可以在南宁读书了。她想,看在改变一家人命运的这套房子份上,丈夫一定会原谅她的荒唐行为的。
2008年春节前夕,刘丽的丈夫马直和回来了,看到妻子抱着个孩子,以为她是在南宁当保姆,问她:“你怎么把雇主家的孩子也抱回来了?”刘丽哭着在丈夫面前跪下来,向丈夫承认了一切。
看到马直和怒不可遏,刘丽赶紧说:“他说买套房子给我们,我才答应他的……”最后,马直和原谅了妻子,觉得不管怎么说,妻子也是为了这个家啊。
可是这个非婚生子如何面对村里人和亲戚呢?两人想出了一个办法,就是对村民称是他们在广东打工时生的孩子,由于两人长期在外打工,村里人对这个说法倒信以为真。不过计生部门却找上门来了,要向他们征收社会抚养费,虽然已经在南宁交了,但这是不能说的,一说整件事就要露馅了。马直和拿不出这笔钱,只好叫妻子再去找吴坚。交了社会抚养费,就可以上户口,这吴坚是知道的,他担心孩子从此归了马家,开始并不同意。可是不交钱,将来孩子的处境更难,想来想去,他提出一个要求,要马直和写一份保证,放弃对这孩子的抚养权。为了能让孩子上户口,孩子日后不被人笑,马直和于是按吴坚的要求写了一份保证书。在交了这笔社会抚养费后,刘丽给孩子上了户口,取名“马大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