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参保后如何就医?
来源: 日期: 2008-4-17 10:26:59 发送:发送给好友
劳务工小罗:农民工参保后如何就医?
《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从3月1日起实施,农民工医疗保险参保人就医有何规定?农民工医疗保险门诊待遇如何?农民工医疗保险的封顶线最高还是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两倍吗?
劳动保障部门答复:可到社康中心或医院
农民工医疗保险参保人门诊应在选定社康中心就医,也可在与选定社康中心同属于一家结算医院下设的其他定点社康中心门诊就医;急诊抢救可到市内定点医疗机构就医;需要住院的,应当在选定社康中心的结算医院治疗;按规定办理转诊手续后,也可到其他医疗机构就医。
农民工医疗保险及住院医疗保险参保人在选定社康中心发生的门诊(含急诊)费按以下规定处理:1.属于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中甲类药品和乙类药品的,分别由社区门诊统筹基金按80%和60%的比例支付;2.属于基本医疗保险目录内诊疗项目或医用材料的,单项价格在120元以下的,由社区门诊统筹基金支付90%;单项价格在120元以上的,由社区门诊统筹基金支付120元;3.参保人因病情需要经结算医院批准转诊到其他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门诊医疗费用,或在非结算医院发生的急诊医疗费用,由社区门诊统筹基金按本条第1第2项规定支付费用的90%报销。由社区门诊统筹基金在一个医疗保险年度内支付给每个住院医疗保险参保人的门诊医疗(含急诊)费用,总额最高不得超过8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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