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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从业资格审核
日期:2006-8-7 18:09:13 发送:发送给好友

 

        获取《会计从业资格证》:凡坚持原则,秉公办事,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通过培训或自学,具备一定的会计专业知识和技能,热爱会计工作的人员均可报考,考试合格后,即可颁发《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文号

财会字[2000]

5

发文时间

200058

发文单位

财政部

文件名称

关于印发《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的通知

设定的行政

许可事项

1、  会计从业资格的管理部门;

2、  会计从业资格的取得;

3、  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注册登记和年检;

4、  罚则。

法律依据

《会计法》

设定实施机关

财政局

实际实施机关

会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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