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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独资、合伙企业变更登记(项目)办事须知
日期:2006-8-7 18:03:24 发送:发送给好友

 

办理事项

个人独资、合伙企业变更登记(项目)办事须知

办事程序

申请受理初审审批

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及份数(一式两份)
1
、个人独资企业:
《个人独资企业变更登记申请书》;
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或资格证明;
专项审批或许可证明;
变更事项的证明;
营业执照的正本、副本;

其它有关文件、证件。
2
、合伙企业:
《合伙企业变更登记申请书》
全体合伙人签署的变更决定书
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指定的代表或委托的代理人的委托书;
专项审批或许可证明;
修改后的合伙协议或合伙协议修改案;
变更事项的证明;
营业执照正本、副本;

其它有关文件、证件。

承诺时限

10日内作出核准或不予核准登记的决定

收费标准

150元/户
2
、副本10元/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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