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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独资、合伙企业注销登记(项目)办事须知
日期:2006-8-7 18:03:23 发送:发送给好友

 

办理事项

个人独资、合伙企业注销登记(项目)办事须知

办事程序

申请受理初审审批

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及份数(一式两份)
1
、个人独资企业:
《个人独资企业注销登记申请书》
投资人或清算人签署的清算报告;
营业执照正本、副本;
债权债务清偿证明或债务清偿保证书;
企业完税证明;
企业解除用工的协议;
企业公章、财务章、合同章。
2
、合伙企业:
《合伙企业注销登记申请书》
全体合伙人签署的清算报告;
执行合秋企业事务的合伙人指定的代表或委托的代理人的委托书;
营业执照正本、副本;
债权债务清偿证明或债务清偿保证书;
企业完税证明;
企业解除用工的协议。

承诺时限

10日内作出核准或不予核准登记的决定

收费标准

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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