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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房地产管理局行政许可事项公示
日期:2006-8-5 17:45:38 发送:发送给好友

市房地产管理局行政许可事项公示

 

为了进一步规范我市房地产行政执法行为,促进依法行政,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根据建设部、省政府、省建设厅有关规定,现将我局直接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的名称、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申请资料目录、办理机构等有关规定和内容公示如下。

一、城市房屋拆迁许可证核发

1、行政许可依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05号)

2、行政许可条件:符合《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七条的规定。

3、申请材料目录:

(1)建设项目批准文件;

(2)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3)国有土地使用权批准文件;

(4)拆迁计划和拆迁方案,属现房安置的应提供安置房屋的权属证明资料;

(5)办理存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出具的拆迁补偿安置资金证明;

(6)拟定的房屋拆迁受委托单位的资质证书。

4、行政许可程序:申请——受理——审核——收费——发证

5、行政许可办理期限:30日

6、行政许可数量:有限制

7、行政许可办理机构:市城镇房屋拆迁办公室

8、行政许可办理地址、联系电话:

  办理地址:仙桃市仙桃大道52号

  联系电话:0728—3246886

二、城市房屋拆迁单位资格核准

1、行政许可依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05号)

2、行政许可条件:符合《城市房屋拆迁单位管理规定》第五条的规定。

3、申请材料目录:

(1)有上级主管部门同意组建的批准文件;

(2)有明确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固定的办公场所;

(3)有与承担拆迁业务相适应的自有资金和技术、经济、财务管理人员。

4、行政许可程序:申请——受理——审核——发证

5、行政许可办理期限:15日

6、行政许可数量:无限制

7、行政许可办理机构:市城镇房屋拆迁办公室

8、行政许可办理地址、联系电话:

  办理地址:仙桃市仙桃大道52号

  联系电话:0728--3246886

三、未完成拆迁补偿安置的建设项目转让审批

1、行政许可依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05号)

2、行政许可条件:符合《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

3、申请材料目录:

(1)项目转让合同;

(2)房屋拆迁变更手续;

(3)办理存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出具的拆迁补偿安置资金证明。

4、行政许可程序:申请——受理——核准

5、行政许可办理期限:30日

6、行政许可数量:无限制

7、行政许可办理机构:市城镇房屋拆迁办公室

8、行政许可办理地址、联系电话:

办理地址:仙桃市仙桃大道52号

联系电话:0728—3246886

四、拆迁产权不明确房屋补偿安置方案核准

1、行政许可依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05号)

2、行政许可条件:符合《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的规定

3、申请材料目录:

(1)房屋补偿安置方案;

(2)被拆除房屋勘察记录;

(3)经公证机关办理的补偿款提存和证据保全手续。

4、行政许可程序:申请——受理——核准

5、行政许可办理期限:30日

6、行政许可数量:无限制

7、行政许可办理机构:市城镇房屋拆迁办公室

8、行政许可办理地址、联系电话:

办理地址:仙桃市仙桃大道52号

联系电话:0728—3246886

五、房屋拆迁延长暂停期限审批

1、行政许可依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05号)

2、行政许可条件:符合《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十二条的规定

3、申请材料目录:

(1)延长暂停期限申请书;

(2)相关证明材料。

4、行政许可程序:申请——受理——审批

5、行政许可办理期限:30日

6、行政许可数量:无限制

7、行政许可办理机构:市城镇房屋拆迁办公室

8、行政许可办理地址、联系电话:

办理地址:仙桃市仙桃大道52号

联系电话:0728--3246886

六、商品房预售许可

1、行政许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主席令第29号)

2、行政许可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

3、申请材料目录:

(1)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2)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3)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 25% 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

(4)开发企业的《营业执照》和资质等级证书;

(5)工程施工合同;

(6)商品房预售方案。

4、行政许可程序:申请——受理——核准

5、行政许可办理期限:10日

6、行政许可数量:无限制

7、行政许可办理机构:市房地产管理局开发管理科

8、行政许可办理地址、联系电话:

办理地址:仙桃市仙桃大道52号

联系电话:0728--3238809         

七、划拨土地使用权的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转让、出租、抵押审批

1、行政许可依据:《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55号)

    《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办法》

2、行政许可条件:符合《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四十五的规定。

3、申请材料目录:

(1)当事人的合法证件;

(2)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的转让、出租、抵押合同;

(3)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

(4)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5)补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或者以转让、出租、抵押所获收益抵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证明。                     

4、行政许可程序:申请——受理——审批

5、行政许可办理期限:10日

6、行政许可数量:无限制

7、行政许可办理机构:市房地产管理局业务科

8、行政许可办理地址、联系电话:

办理地址:仙桃市仙桃大道52号

联系电话:0728--3202069        

八、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四级)核准

1、行政许可依据:《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48号)

  《湖北省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办法》(湖北省人民政府令第185号)

2、行政许可条件:符合《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五条的规定。

3、申请材料目录:

(1)企业资质等级申报表;
    (2)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正、副本);
    (3)企业资产负债表和验资报告;
    (4)企业法定代表人和经济、技术、财务负责人的职称证件;
    (5)已开发经营项目的有关证明材料;
    (6)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及《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执行情况报告;
    (7)其他有关文件、证明。

4、行政许可程序:

二级、三级资质核定程序:申请——受理——审查——报省建设厅审批

四级资质核定程序:申请——受理——核准

5、行政许可办理期限:30日

6、行政许可数量:无限制

7、行政许可办理机构:市房地产管理局开发科

8、行政许可办理地址、联系电话:

办理地址:仙桃市仙桃大道52号

联系电话:0728--3238809        

九、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核准

1、行政许可依据:《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

2、行政许可条件:符合《建设部关于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资格等级管理的若干规定》(建房[1997]第12号)的规定

3、申请材料目录:

(1)、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等级申请表;

(2)、房地产估价机构原资质证书;

(3)、营业执照;

(4)、出资证明;

(5)、法定代表人(执行合伙人)的任职文件;

(6)、申报机构在当地人才服务中心托管人事档案的人员名单;

(7)、专职注册房地产估价师注册证书复印件及申报机构签订的劳动合同;

(8)、申报机构为专职注册房地产估价师缴纳社会保险的缴纳凭证;

(9)、兼职房地产估价师注册证书;

(10)、房地产估价业绩材料;

(11)、固定经营服务场所的证明(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屋租赁备案证);

(12)、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备案的公司章程(合伙协议)复印件(加盖申报机构公章)及估价质量管理、估价档案管理、财务管理等主要的企业内部管理制度、企业信用档案信息;

(13)、随机抽查的最近两年内申报机构所做的房地产估价报告。

4、行政许可程序:

二、三级资质核准程序:申请——受理——初审——省建设厅核准

5、行政许可办理期限:20日

6、行政许可数量:无限制

7、行政许可办理机构:市房地产管理局开发科

8、行政许可办理地址、联系电话:

办理地址:仙桃市仙桃大道52号

联系电话:0728--3238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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