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30日,市城市规划委员会主任陈吉学在市规划局主持召开了2006年城市规划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会议就沙咀街道办事处十一墩社区居委会等19个在报项目和仙桃恒迪地产有限公司等9个在报方案进行专题审议。现将会议审议决定纪要如下:
一、关于在报项目
(一)会议同意:
1、市沙咀街道办事处沙咀社区居委会黄金大道两侧(五中路——致富路)农民公寓选址用地项目。
2、燕京啤酒(仙桃)有限公司叶王路以西、仙桃大道以南扩征选址用地项目。
3、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公司刘口工业园纬三路以北、叶王路以西城南污水提升泵站选址用地项目。
4、市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办公楼加层及立面改造项目。
5、市广电局大洪小学及以西广播电视发射塔选址用地项目。
6、市城市土地资产经营管理办公室锦华加油站移址用地项目。
7、市刘口工业园叶河村叶王路以东、民兵河以西拆迁安置小区选址用地项目。
8、市沙咀街道办事处笆篓湾社区光湖路以北(卫校至汪洲河路)改造项目。
9、湖北绿生畜牧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二期建设选址用地项目。
10、沙咀街道办事处沙咀社区居委会扩建农机大市场选址用地项目。
(二)会议原则同意:
1、沙咀街道办事处十一墩社区居委会黄金大道以北,何李路百户小区以西农民公寓选址用地项目,要求:(1)十一墩居委会钱沟路以东临街居民迁入农民公寓内,让出土地;(2)保证黄金大道以北150米内土地与农民签订合同,纳入政府储备范围。
2、湖北利沣织染服饰有限公司二期工程选址用地项目,生产污水必须纳入城市污水管网,不得排入通顺河。
3、湖北富迪实业有限公司物流工业园选址用地项目,涉及进入通道与仙桥棉业公司的土地协调工作由干河办事处负责。
(三)其它:
1、因具体项目未落实,暂缓审批仙桃高新技术产业园管委会丝宝北路以东、市三水厂以南高新园孵化器选址用地项目。
2、因进入高新园须为高新、环保型项目,暂缓审批湖北亚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丝宝北路以东、拓展家具以北选址用地项目。
3、因拟选地块地下污水干管交叉,湖北绿生畜牧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仙桃大道以北、叶王河以西加油站选址项目另行选址。
4、不同意市富民无纺布制品厂干河路以西、复州大道以南选址用地项目。拟选地应纳入所邻用地一并储备。
5、不同意市血防办办公楼、医药仓库黄金大道以北、江汉路以西选址用地项目,要求该项目通过改造血防医院门诊大楼与市血防医院进行资源整合。
6、不同意市工业园官沟社区居委会袁市路以东、通联公司对面农民公寓选址用地项目。建议地块留作工业用地。
二、关于在报方案
(一)会议同意:
何李路街景立面改造方案。
(二)会议原则同意:
1、仙桃恒迪地产有限公司二期工程规划变更方案,但要求:(1)自费将高压110KV线迁移至学府路。(2)不得改变国际会展中心及广场功能,不得削弱国际建材园区功能。(3)适当减少仓储面积、增加住宅面积作为移线补偿。
2、湖北绿地置业有限公司华庭园小区规划、建筑方案。(1)建议两个组团集并建筑群体,腾出地块作为小区公共绿地。(2)各类市政管网须进城市管网。(3)墙体及屋顶须采用节能材料。
3、市三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仙河城市花园规划建筑方案,要求建筑物保持规划设计条件建筑后退距离。
4、市创伤(骨科)医院建筑方案。要求:(1)污水处理设施先行到位。(2)临仙源大道雨蓬、墙面须重新造型,拆除门楼,门前场地进行绿化等高级铺装。
5、市委党校学生公寓建筑方案,要求对屋顶进行造型。
6、浙江台州市黄岩平安进出口公司江汉明珠农家乐园规划方案。要求确定住宅建设性质:如是农家乐,土地采用租赁形式;如是房产开发,土地须通过招、拍、挂取得,且必须负责玉沙大道(宏达路至地块)的道路配套。
(三)其他:
1、因风格、色彩不符合城市设计要求,不同意市交通局货运信息中心大楼建筑变更方案。
2、因不符合城市总体规划,不同意市综合职业技能培训中心调整道路变更规划方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