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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城市用地应予以重点保护,未经法定程序调整规划,不得改变用途?
日期:2006-8-7 18:23:39 发送:发送给好友
     城市绿化用地、文化教育事业用地、市政公用设施用地等城市建设用地和基本农田保护区、农业生产用地等非城市建设用地,应予以重点保护,未经法定程序调整规划,不得改变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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