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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严格控制临时建设用地?
日期:2006-8-7 18:23:39 发送:发送给好友

    任何单位或个人在城市规划区范围内需临时使用土地的,必须向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提出临时用地申请,经审查同意并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后,方可向土地行政管理部门申请领取临时建设用地使用权证;临时建设用地只能修建临时性建(构)筑物,不得修建永久性的建筑物,并且不得转让、抵押。
    
    临时用地不得改变用地功能,其使用期限一般不得超过2年。确需延期使用的,可在不改变原用地功能的前提下,到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延期手续,使用期满未经批准继续使用的,作违法用地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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